内部稽核
本公司为确保营运之效果及效率,报导具可靠性、及时性、透明性及符合相关规范与相关法令规章之遵循等目标,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之「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」规定,建立、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制度。
稽核单位人员配置与运作状况说明如下:
A. 稽核人员任免
稽核单位配置适任及适当稽核人员,隶属董事会,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、考评及薪资报酬,除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规定由董事会核定外,其余项目均由董事长核定。B. 稽核单位运作
- 依规定拟订年度稽核计划并由董事会核准,据以进行各作业项目查核并提出改善建议。稽核报告经董事长签核后送独立董事查阅,并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内部稽核执行情形,经由稽核作业之执行,以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履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责任。
- 督促内部各单位及子公司办理自行评估,并复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评估报告,据以判断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之有效性。
- 视实际状况执行项目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