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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部稽核

本公司為確保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報導具可靠性、及時性、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與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,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規定,建立、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。

稽核單位人員配置與運作狀況說明如下:

A. 稽核人員任免

稽核單位配置適任及適當稽核人員,隸屬董事會,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及薪資報酬,除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規定由董事會核定外,其餘項目均由董事長核定。

B. 稽核單位運作

  • 依規定擬訂年度稽核計劃並由董事會核准,據以進行各作業項目查核並提出改善建議。稽核報告經董事長簽核後送獨立董事查閱,並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執行情形,經由稽核作業之執行,以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履行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責任。
  • 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辦理自行評估,並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,據以判斷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。
  • 視實際狀況執行專案審查。